南航下发关于“锂电池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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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下发关于“锂电池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

      图:民航局向全行业紧急下发《关于做好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2016年4月1日起,单独包装的锂离子电池货物(UN3480)将禁止使用客机运输。

      3月15日,民航局向全行业紧急下发《关于做好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607号,要求各有关单位确保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


      近日南航也向各销售代理公司下发《关于南航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相关规定及落实要求的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南航开展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民航局相关规定

      1.单独包装的锂离子电池货物(UN3480)禁止使用客机运输;

      2.按照包装说明965要求运输的锂离子电池货物,交运时锂离子电池(芯)的荷电状态不得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

      3.任何一票货物中,按照包装说明965第二部分要求运输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和/或集合包装不得超过一个;

      4.每个集合包装中所装的按照包装说明965第二部分要求运输锂电池货物包装件不得超过一个;

      5.按照包装说明965第二部分要求运输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或集合包装必须与非限制性货物分开交运,且交运前不得装入集装器。

      二、落实要求

      为落实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南航在运输符合包装说明965第I部分和第Ⅱ部分要求的锂电池货物时,应执行如下操作:

      1.运输符合包装说明965IA和IB部分要求的锂电池时,危险品托运人声明(DGD)中的“Additional Handling Information”栏内应声明其交运的锂电池的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的30%。

      2.运输符合包装说明965第Ⅱ部分要求的锂电池时,要求托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在出具的《锂电池货物运输声明》中,书面声明所交运按PI965第二部分要求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其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的30%(《锂电池货物运输声明》的新模板见附件)。

      请各代理公司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及时将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及南航的落实要求通知到各司关键岗位人员,并自4月1日起使用新版《锂电池货物运输声明》(详见各司业务邮箱),避免出现违规运输锂电池货物或锂电池货物运输不顺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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